-
1.主题1062 志愿者律师:李志华 2008-5-14 19:33:58 IP:0.0.0.* 最诚挚的感谢!
又是一年一度的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本站与热线迎来了开通两周年的纪念日!这是不平凡的两年,我们尽己所能,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我们的力量虽然微弱如星星之火,但我们一直在坚持,一直在努力。
这是平凡的两年,我们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我们的行为并不轰轰烈烈,并不精彩纷呈,一切都微不足道,但在大家的关心与帮助下,我们感到自己并不孤单,特别是受过我们帮助的人表示感谢时,是我们最愉悦的时刻。
让我们从平凡做起,把爱心与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得更远、更广。
-
2.主题1059 游客311 2008-5-6 23:06:49 IP:0.0.0.* 律师您好:
我母亲今年68岁,父亲已去世7年,一年半前母亲与一位丧偶男子到外地共同生活,走时带走了她所有的积蓄,但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今年4月母亲因脑梗未及时治疗瘫痪在床。现该男子及其子女都认为我母亲没理由再在他处生活,欲将母亲送回我家从此与其没有任何关系。请问从时间来看他们双方是否已构成事实婚姻,如果已构成事实婚姻该男子应履行什么义务?是否可以要求其对我母亲以后的生活给予经济补偿?
时间紧迫希望在最快的时间里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管理员回复: 对游客311的回复:很抱歉,网站受到垃圾帖子的攻击,正在进行后台技术升级,未能及时回复您的提问,请谅解。
您母亲与该男子不构成事实婚姻,仅是同居关系,这种搭伴过日子的情况是老人再婚问题中普遍的形式,不受法律保护。从现状来看,情况对您母亲很不利,要求男方承担配偶间的义务是于法无据的,经济补偿与赔偿更是谈不上。
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2008-5-9 12:56:49) -
3.主题1038 大雨 2008-5-5 22:20:23 IP:0.0.0.* 李律师;
您好!我和我的未婚妻认识半年多了,经介绍人认识的,我们俩决定这月5月15日结婚,我家把财礼给对方打过去了(32000元),房子也装修好了,结婚像也照了,唯一结婚证没有办,因为一些小事对方提出不结婚了,经介绍人调解也 没解决.请问对方是不是应该把财礼给我返还?对方不给我怎么办啊?
管理员回复: 对大雨的回复:
彩礼全额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2008-5-9 12:52:06) -
4.主题1027 张宇 2008-5-4 23:54:41 IP:0.0.0.* 谢谢李律师百忙之中的回复,非常感谢.把我最真诚的祝福送给您及所有的志愿者.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平安如意. -
5.主题996 张宇 2008-5-1 23:44:49 IP:0.0.0.* 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协议离婚协议不下来,想通过法院解决.但是男方经济条件优越,女方该如何打这场官司.孩子不到二岁,双方都想要孩子,经济问题双方一般都可以接受,就是孩子的问题解决不下来.另外,男方属再婚,第一次的婚姻无子女.男方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优于女方.
管理员回复: 对张宇的回复:
两周岁以下的儿童属哺乳期,父母离婚时,原则上随母亲,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育孩子的情形,如患传染病、精神病,或有严重残疾、吸毒恶习等。目前您的孩子不满2周岁,对女方取得直接抚养权较为有利。
但孩子的抚养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哺乳期很快就满,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子女抚养。
(回复时间:2008-5-2 12:48:44) -
6.主题991 游客 2008-4-22 22:22:36 IP:0.0.0.*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姐的离婚问题。她和男方均是再婚,男方带一孩子,前几年上学,后与2007年毕业(已满18周岁),单位要安置费3万元,由于买房等问题,只好借钱安置,男方口头承诺,由他个人承担。现在感情破裂,那三万元,我姐没有书面凭证,我姐用负担吗?能解答,我先谢谢了。
管理员回复: 对游客的回复:
您的问题我实在看不明白:安置费是花在谁身上的?什么时候花的?是什么性质或目的的花费?安置费是由谁支付的?男方子女是何时满18周岁的?请补充回答以上问题。
本站近期遭到垃圾帖子的攻击,请谅解。
(回复时间:2008-4-23 14:46:32) -
7.主题986 无助 2008-4-17 9:29:55 IP:0.0.0.* 李律师:您好!
我是3月18日向您咨询过的那个人,就是我和我丈夫协议离婚,但是我俩户口都在外地,您建议到现在的常住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
我想请问您:
我俩能否请同1名诉讼代理人?(因我俩既然选择友善分手,就不愿意在法庭面对面)
能否在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请1名诉讼代理人?费用是多少?
谢谢!
管理员回复: 对无助的回复:
原、被告双方同请一名代理人为法律所严格禁止。
婚姻案件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不可能全权由律师代理。既然你们已经谈好,双方已经没有分歧与对抗,仅仅是履行一个法律程序,因此没必要如此回避。
代理聘请程序与费用面议,打6682299,或13038006562。其实最好是你们自己处理,没必要由第三人介入。
(回复时间:2008-4-17 17:35:22) -
8.主题979 游客 2008-4-16 21:16:10 IP:0.0.0.* 游客43925 2008-4-16 10:04:25
律师您好
由于结婚不到两年的时间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以共同财产偿还?还是有男方自己偿还?
-
9.主题974 于 2008-4-16 9:29:27 IP:0.0.0.* 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在结婚时所有的东西都是男方给女方拿过去的聘礼所买结婚后不到两年时间里就有了一个女儿就因为女方要求不照顾男方的两位老人还要求两位老人搬出祖屋永远不管两位老人的死活而向男方提出离婚的应该怎么判
管理员回复: 对于的回复:
我建议多方合力做做女方的思想工作,以不离婚为宜,可适当施加一些舆论和道德方面的压力。您提到的问题针对性弱,我只能原则性的答复,因双方已经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生育有子女,且在彩礼、陪嫁、夫妻共同财产的形成方面任何一方均面临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力的局面,因此我个人倾向性地认为:法院在处理时着重在调解,调解重点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彩礼与陪嫁会尽可能回避或淡化。
(回复时间:2008-4-16 13:06:11) -
10.主题972 游客 2008-4-12 16:56:36 IP:0.0.0.* 我母亲今年70岁,我父亲去世后又到一家,距今有20年了,现在因一些问题分开来,请问可以要求一些补偿吗?他们只有事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请问是否有这个权利?
管理员回复: 对游客的回复:
事实婚姻是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母亲与第二任配偶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共同生活,至今已有20余年。从时间段来看极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如果他们开始共同生活时都是单身的话,那基本可认定形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一样受法律保护,双方具有配偶身份。现在因不和分开,您母亲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可以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患病或年老或无生活来源,可以要求男方提供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2008-4-12 20:29:23)



